西安住建局:商品房实际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一致
1、西安市住建局表示,《规定》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未在永久性建筑里设置的样板房 、售楼部可以继续保留使用。对于房屋交付标准为毛坯的 ,在《规定》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经装修的样板房,可以继续保留使用 。具备条件时,应按《规定》及时设置与交付标准一致的毛坯样板房。
2、法律主观: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 ,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、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;未作说明的,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,不一致的,按合同违约处理。商品房价格构成:(一)土地使用权取得费(二)住宅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。
3 、质量一致性:开发商交房时的商品房质量应与销售时设置的样板房质量保持一致。这意味着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在质量、装修标准等方面应与样板房相符。质量保修责任:开发商应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。
...建局发布商品房销售新规:实际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一致
1、西安市住建局表示 ,《规定》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未在永久性建筑里设置的样板房、售楼部可以继续保留使用 。对于房屋交付标准为毛坯的,在《规定》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经装修的样板房,可以继续保留使用。具备条件时 ,应按《规定》及时设置与交付标准一致的毛坯样板房。
2 、法律主观: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,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、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;未作说明的,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,不一致的,按合同违约处理 。商品房价格构成:(一)土地使用权取得费(二)住宅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。
3、质量一致性:开发商交房时的商品房质量应与销售时设置的样板房质量保持一致。这意味着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在质量 、装修标准等方面应与样板房相符 。质量保修责任:开发商应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。